凡庶:平民百姓。
运为:行为。
智力超群的人,不用教导也能成材;智力低下的人,虽受教导也于事无补;智力中等的人,不教导就不会懂得事理。古时候,圣贤的君王就有胎教的方法:妃嫔怀孕三个月时,就要住在专门的房间,眼睛不看不该看的东西,耳朵不听胡言乱语,她所听的音乐,日常的饮食,都要受到礼仪的节制。这种胎教的方法记录在玉片上,收藏在金柜里。孩子出生后,尚未懂事时,就确定了太师、太保,开始对他进行孝、仁、礼、义等方面的教育,并引导他练习。平民百姓虽然不能做到这样,也该在孩子已成幼儿,能看懂大人的脸色、知道大人的喜怒时,对他进行教育,做到大人允许他做才做,不允许他做就立刻停止。这样等孩子长到几岁大时,就不必对他使用笞杖的惩罚了。父母威严而又慈爱,子女就会敬畏谨慎,从而产生孝心。我见世上有些父母,对子女不加教育,只是一味溺爱,往往做不到这样;他们对子女的饮食言行,总是任其为所欲为,该告诫阻止的反而夸奖鼓励,该斥责的反而和颜悦色。孩子长大懂事以后,就会认为理应如此。孩子骄横傲慢的习性已经养成,才想到要去管束制约,就算把他们鞭抽棍打至死,也难以再树立父母的威信,父母的愤怒导致子女的怨恨之情日益加深,等到孩子长大成人,终究会成为道德败坏之人。孔子所谓“少成若天性,习惯如自然”,讲的正是这个道理。俗谚说:“教导媳妇要趁新到,教育儿子要及早。”这话说得很有道理。
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恶;但重于诃怒,伤其颜色,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。当以疾病为谕,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?又宜思勤督训者,可愿苛虐于骨肉乎?诚不得已也。
重:难。
楚挞(tà):杖打。楚,打人用的荆条。挞,打。
艾:草本植物,叶制成艾绒,可供针灸用。
一般人不教育子女,并不是想让子女作恶犯罪;只是不愿看到子女因受责骂而脸色沮丧,不忍用荆条抽打子女,使其皮肉受苦。这应该用治病来打比方,一个人生了病,哪有不用汤药、针灸就能治好病的呢?也应该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,他们难道愿意虐侍自已的亲骨肉吗?确实是不得已啊。
王大司马母魏夫人,性甚严正。王在湓城时,为三千人将,年逾四十,少不如意,犹捶挞之,故能成其勋业。梁元帝时,有一学士,聪敏有才,为父所宠,失于教义。一言之是,遍于行路,终年誉之;一行之非,掩藏文饰,冀其自改。年登婚宦,暴慢日滋,竟以言语不择,为周逖抽肠衅鼓云。
湓(pén)城:也称盆口、湓浦,是湓水汇入长江之处,即今江西九江。
行路:路上的行人,汉、魏、南北朝人习用语,犹言陌生人。
掩:遮蔽,掩盖。
婚宦:结婚和为官。这里指成年。
衅:以血涂抹器物进行祭祀。